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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性木器漆对消泡剂的要求

发表时间:2021-05-06

与其它的水性涂料一样,水性木器漆的生产和施工过程会引入空气,并产生气泡;另外,某些树脂在成膜过程重发生化学反应,也会产生气泡;漆膜涂布过程中,会将基材空隙中的气泡置换出来。水性木器漆中含有的表面活性物质会促进并稳定气泡,这类物质包括:润湿分散剂、基材润湿剂、流平剂、基料中的低分子量的成分等。抑泡和消泡是水性木器漆生产、施工,乃至涂膜干燥过程中始终存在的问题。

水性木器漆用消泡剂应具有以下特性:消泡剂的表面张力要小于需消泡液体的表面张力;在需要消泡的体系中的溶解度要尽量小;要有良好的分散性、较强的扩散力;不能与所要消泡的液体起反应,不能影响乳液、树脂的稳定性;消泡持久性好。

一个好的水性木器漆用消泡剂应同时具有抑泡和破泡作用:(1)抑泡作用:在高速分散、剪切过程中能抑制泡沫的产生,并能聚结和排除小泡,使气泡提高上升速度;(2)破泡作用:能消除体系中已经产生的气泡,通常指的大泡。

另外,一个好的水性木器漆用消泡剂还应该具有持久消泡能力:消泡剂的有效物质在到达泡膜后,吸附了泡膜上的表面活性剂后,破除了气泡,同时提高了自身在水中的分散性,从而失去了继续消泡能力,这与水性涂料中表面活性剂的种类和用量有关,也是造成水性涂料长期贮存后,消泡剂的消泡能力下降的原因。